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节水规划,落实节水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节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工程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