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