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和维护第三十八条有效自备供水设施不得擅自与城市供水管网连通,确需连通的,应当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使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内部用水管网,应当采用间接方式取用自来水,不得与城市供水管道直接连通。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