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和用水第十六条有效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城市直接从事制水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