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及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