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擅自建设或擅自审批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规定的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建设单位或项目审批部门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