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有效从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雷减灾管理规定,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