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将干旱、暴雨(雪)、大风、冰雹、雷电、寒潮、低温连阴雨等重大气象灾害的预报信息和发生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会商,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者减轻灾害损失。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