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第五条有效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由市人民政府举行授予仪式,颁发荣誉市民证书和证章。荣誉市民证书和证章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作,证书由市长签署。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