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八章 教育督导第四十九条已修改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县、乡(镇)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经费投入情况、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督导评估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