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湘江高等级航道枢纽船闸业主单位因维护不力,造成船闸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影响通航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