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名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