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农业资源综合管理与保护,坚持因地适宜、统筹规划,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内,农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