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纳入统一管理的监测网络。其监测的数据,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依据。重点单位的名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