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