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合理设置电动车牌证办理网点,将办理时间、地点、条件、程序等事项向社会公布,采取带牌销售等措施方便群众,并向电动车所有人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规定,增强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