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鼓励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技术,政府财政资金优先扶持发明专利及核心专利技术在本市的实施和产业化。鼓励和引导专利权人依法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