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保护区核心区的原有机关单位、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州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有计划地迁出,依法予以补偿、妥善安置。保护区依法征用、征收的林地及其它建(构)筑物,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