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向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询问情况,调取资料;有权向有关机关、组织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