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第三章 交办与办理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议案和建议的内容,分别交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有关机关或者组织研究办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议案和建议按照内容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并交其办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