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第二章 提出与审议/第一节 议案的提出与审议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议案时,可以把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议案并案处理;议案涉及专门性问题时,应当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