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第三条已废止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