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