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技术市场条例/第四章 技术市场扶持与保障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技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当事人凭认定登记证明可以享受国家、本省和本市规定的优惠政策。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禁止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