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