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