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