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州、县(市)、行委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深化和完善民族地区医疗制度改革,提高各族群众健康水平;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特色民族医药发展;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2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