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分类建立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