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体系及发布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