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促进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发展。

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应当免费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