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依法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企业或机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租赁融资,扶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等其他合法方式直接融资。鼓励典当业和融资租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