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人民政府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实施。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