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章 湿地规划与名录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罗源湾、连江敖江河口、福清湾、山仔水库、长乐双脾岛等湿地,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申请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