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治安防范,维护治安秩序,保障宗教活动依法、安全、有序进行。

跨州、跨县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者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