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 新兵输送与接收退兵第三十八条有效新兵到达部队后经体格和政治复查不合格,被部队在规定期限内退回的,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接收。退兵的时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