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个人和接兵人员。本条例所称征兵工作,是指平时依法征集义务兵的行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