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献血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和改善血液中心的采供血工作条件,为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以保证血液质量以及献血者、用血者的安全。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