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工作。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