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运输非达标煤炭进入中心城区的,没收所运输的煤炭,并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