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