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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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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已修改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0月11日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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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