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与发展第五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以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的文学艺术创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文献、典籍、资料的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