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与发展第四十五条有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量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村镇、街区或者特定区域,可以依法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