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本市以发展科学、教育为宗旨的基金会可以设立科普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科普读物的创作、出版、科普影视制作、科普理论研究以及贫困地区的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