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于每年五月举办“北京科技周”活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北京科技周”确定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