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