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第六章 监督保障第四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