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当事人一方违反承包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对超出的损失部分进行赔偿。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