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第三章 富民强省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相结合,加快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促进充分就业。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扶持,加快创业示范基地和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创业环境,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