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